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互助討論區 > 契約審議擬定 > 信貸合約的效力

信貸合約的效力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11-29 09:38 
  • 文章人氣:664
  • 個人積分:6
  • 最近因急需用到錢
    但我的薪轉不完整擔心至銀行申請會審核不過
    因此找上了信貸的代辦公司

    對方告知我只要沒辦理成功是不收費的
    之後所有要辦理附上的資料包括合約都是以拍照line傳送給他們完成
    但後來對方告訴我因為我條件的問題及他們配合的銀行問題

    必須請我自己跑一趟銀行去送件

    後來想想覺得我找代辦卻說因銀行限制地域問題要我自己送件不太合理 

    於是告知對方我不想辦理
    可是對方卻說如果我不辦理必須支付我申請金額的15%內的一半金額當服務費
    我告知他們我的資料並未送件  所有申請資料也是我自己辦理為何要支付
    而且當初並未告知有這項費用,合約內容也只註明15%內包含哪些費用
    並寫上如果我未誠實告知導致辦理未過還是會依此收費 

    後來對方只告訴我他們都與對方銀行經理喬好,我只要去申請一定會過件

    現在不辦理就是要付他們服務費否則將會寄存證信函強制扣薪

    我想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合約書都用拍照的方式附上,這樣的合約是有效力的嗎?